行政许可64

工商局

序号许可文件编号许可文件名称许可机关操作
1张保市监(特设)准[2022]第172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2张保市监(特设)准[2022]第138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3--苏州张家港市气象局详情
4张保市监(特设)准[2022]第136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5张保市监(特设)准[2022]第051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6张保市监(特设)准[2022]第049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7张住建消审字【2021】第0212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苏州张家港市住建局详情
8张保市监(特设)准[2021]第814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9张保市监(特设)准[2021]第808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10--苏州张家港市气象局详情

信用中国

序号决定文书号许可内容许可机关操作
191320592763568243E001P重点管理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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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住建消审字﹝2023﹞第0129号7.67 万吨有 机硅中间体及成品扩建项目-增强型有机硅聚合物【(7600)甲类工艺装置、(4004)VP 罐、(7710)甲类泵区、(7711)甲类泵 区、(7900)装桶间、(7520)丙类储罐区、(7521)丙类泵区】建 设工程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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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苏应急项设计(危)字﹝2023﹞62号“扩建3500吨/年硅酮胶水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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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雷审许准字﹝2023﹞第1026号扩建2400吨/年有机硅聚合物(改性硅氧烷)项目
苏州市张家港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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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保审批﹝2023﹞230号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与贵局签订的国家级开发区赋权协议,我管委会组织专家对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3500吨/年硅酮胶水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直报贵局。 1.建设项目概况。在厂区内空地上新建一层局部二层的7008甲类生产厂房,二层配电间(电机控制中心)(丁类),一层叉车充电间(丁类),一层报警阀室(丁类)及冷冻水站(戊类)。对现有的7720甲类罐区进行扩建,扩建7720甲类罐区并在扩建的罐区内新增储罐及配套的泵区和装卸站,新增外管廊。于 2023年4月28日取得了《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0-320552-89-01-808624)。于2023年7月25日取得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3500吨/年硅酮胶水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安全设施设计范围与安全条件审查范围一致。 2.建设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区北海路 18 号,在厂区现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厂区西侧为长江;西南与陶氏硅氧烷相邻,隔陶氏硅氧烷以南为陶氏化学;东南为瓦克化学,隔瓦克化学为陶氏有机硅预留 B3 地块及瓦克化学预留用地;东侧隔长江路为园区预留工业用地;北侧为北海路,隔北海路东北为保税港区物流园东区,西北为园区胜科水务公司和孚宝公司。于 2019年6月2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582201932041号)。周围500米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住区等重要公共设施。 3.生产工艺安全性。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属于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根据《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需进行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根据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出具的《化工项目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意见》,本项目产品其工艺技术安全可靠,生产过程安全可控,可以按照核准规模进行项目建设和工业化生产。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甲苯,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项目使用DCS控制系统进行控制并开展了HAZOP分析。 4.爆炸性危险性分析。本项目涉及的机硅树脂A、有机硅树脂中间体C、甲苯、二甲苯、溶剂A、添加剂A、添加剂Q、添加剂I、硅油等具有爆炸危险性,因此本项目是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总平面布置设计采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版)。本项目涉及可燃性粉尘添加剂 I,中间罐内部、粉尘除尘器内部为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 5.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单位为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编号A231025038,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5日,符合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提出的设计单位的资质条件。设计单位针对设计范围内的装置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及 SIL 定级,并出具了HAZOP分析报告和SIL定级报告。 6.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和审查结论及建议。2023年8月7日,我管委会组织严杰(组长)、马一平、董在兴、邹玉华、陈剑等五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参加评审会的有我管委会以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代表。与会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的汇报,经问询、讨论,出具了专家组及专家个人审查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对设计专篇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8月21日专家组完成了对修改意见的整改复核,专家组技术审查结论为同意通过审查。经我管委会集体审议,同意通过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直报贵局,建议贵局批准本次审查。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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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苏)WH安许证字﹝E00836﹞有机硅树脂(有机硅树脂[67.88%≤含量≤77.91%,22.09%≤二甲苯为主的易燃溶剂含量≤32.12%]、有机硅树脂中间体A[59.87%≤含量≤71.91%,28.09%≤二甲苯为主的易燃溶剂含量≤40.13%]、有机硅树脂中间体C[53.83%≤含量≤66.87%,33.13%≤二甲苯为主的易燃溶剂含量≤46.17%])(总产能12000吨/年)(注:各产品不同规格产能根据市场需求调剂,总产能不超过12000吨/年,其中有机硅树脂中间体A产能不超过3400吨/年、有机硅树脂中间体C产能不超过800吨/年)***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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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住建消审字﹝2023﹞第0109号扩建 2400 吨/ 年有机硅聚合物(改性硅氧烷)项目建设工程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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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JY33205920009318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不含自酿白酒)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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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字第320582202300206号7.67万吨有机硅中间体及成品扩建项目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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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张保市监(特设)准﹝2023﹞第636号压力容器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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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检查5

序号抽查任务名称抽查任务编号抽查机关抽查完成日期操作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执法检查320582202110141001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详情
22021年3季度张家港市环境监察大队重点排污单位随机企业2021年9月双随机3205822021911002苏州张家港市环保局-详情
32020年4季度张家港市环境监察大队重点排污单位保税区随机企业2020年12月双随机320582202011251017苏州张家港市环保局-详情
42020年4季度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科重点排污单位随机企业2020年11月双随机32050020201121002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详情
52021年2季度张家港市环境监察大队重点排污单位随机企业2021年6月双随机3205822021611003苏州张家港市环保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