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 · 电子/半导体/集成电路 · 500-999人 · 成立25年 · 正在招聘
#电子称#收款机
公司全称
厦门顶尖电子有限公司
上下班时间
上午08:30-下午05:30
不加班
联系方式
5710085
fn@acla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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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光厦楼北幢第四层西侧
简介
-
上午08:30-下午05:30
不加班
5710085
fn@aclas.com
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光厦楼北幢第四层西侧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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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F102-35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2023F102-35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详情 |
2 | 2082021061730001 | 厦门顶尖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光厦楼北幢第四层西侧﹞:经审查,提交的厦门顶尖电子有限公司的司法协助执行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详情 |
3 | 2020F297-35(闽量机1814号)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详情 |
4 | 厦排证字第XA2000038X号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内污水管网排入翔明路市政污水井;雨水经收集后经园区内雨水管网分别排入翔明路、舫山南路市政雨水井。 | 厦门市翔安区市政园林局 | 详情 |
5 | 2020F274-35(闽量机1781号)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详情 |
6 | 厦翔环审﹝2020﹞080号 | 厦门顶尖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光厦楼北幢第四层西侧): 你司《顶尖电子-SMT贴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根据福建省夏达凌云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2020年06月03日 | 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 详情 |
7 | 2020F266-35(闽量机1692号)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详情 |
8 | 2019F188-35(闽量机1650号)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详情 |
9 | 厦翔环审﹝2019﹞144号 | 厦门顶尖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光厦楼北幢第四层西侧): 你司关于《衡器、收银机、打印机、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改扩建项目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舫山南路1号,新增建筑面积为12124.03m2,总建筑面积为20982.28m2。本项目东侧隔舫山南路为誉匠、鹏南科技、紫阳新能源科技等企业,东南侧为美地雅登居住区,南侧隔海翔大道为祥吴村,西侧为厦门紫金矿冶技术有限公司、厦门精辉模具有限公司等企业,北侧为厦门ABB振威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厦门誉和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 该改扩建项目增加10台注塑机,对现有组装生产线增加焊接工序,增加丝印、印刷车间、模具加工及仓库。拟改扩建后总生产规模为年生产电子秤20万台、收银机30万台、税控机35万台、打印机及其部件2000万台、扫描枪4万台、POS机8万台、标签纸1000万m2、收银纸1500万m2、模具50套。总投资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根据福建省夏达凌云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与控制要求。 ㈠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规定的限值;无生产废水排放,禁止通过私设暗管等规避监管方式排放。 ㈡根据《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该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执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规定的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㈢根据《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该项目所在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 | 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 详情 |
10 | 空 | 办结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详情 |
序号 | 检查实施机关 | 类型 | 日期 |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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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治安大队 | 抽查 | 2021-07-09 | 核查项目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
2 | 厦门市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 | 抽查 | 2021-04-25 | 核查项目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
3 | 厦门市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 | 抽查 | 2021-03-05 | 核查项目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
4 |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 抽查 | 2020-11-12 | 发现轻微违法违规情况,现场责令改正 |
5 |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抽查 | 2015-09-01 | 合格 |
6 |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抽查 | 2015-09-01 | 合格 |
7 |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抽查 | 2015-03-01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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