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宝注册资本:14286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8-03-2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2987530L

裁判文书信息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中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粤0305执2555号
发布日期:2020/04/29
关联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粤0305执2555号
    申请执行人:***,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5栋E座1001、1002、11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7530L。
    法定代表人:张桂先。
    申请执行人:***,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061号新保辉大厦17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28003。
    法定代表人:朱强华。
    被执行人:***,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D1栋41层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8940R。
    法定代表人:邓学勤。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终4896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支付款项2811372.91元(人民币,下同)及利息,本院依法受理。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将执行款3134203.64元支付至本院;本院支付申请执行人3100795.64元,收取执行费33408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根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申请的事项已执行完毕,执行费33408元已收取,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依法应予以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0)粤0305执2555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刘 璟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王志谦

    更多裁判文书信息

    序号发布日期文书标题案由当事人案号
    12020/06/09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湘干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人(原审被告)-***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2020)沪01民辖终415号
    22020/06/09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湘干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人(原审被告)-***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2020)沪01民辖终415号
    32020/06/29南京空联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其他案由原告-***
    被告-***
    (2020)粤0305执保1302号
    42020/06/29南京空联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其他案由原告-***
    被告-***
    (2020)粤0305执保1302号
    52020/05/08江苏银创建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宇都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合同纠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原审被告-***
    原审被告-***
    上诉人(原审被告)-***
    (2020)沪02民辖终279号
    62020/05/08江苏银创建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宇都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合同纠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原审被告-***
    原审被告-***
    上诉人(原审被告)-***
    (2020)沪02民辖终279号
    72020/05/08江苏银创建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宇都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合同纠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原审被告-***
    原审被告-***
    上诉人(原审被告)-***
    (2020)沪02民辖终279号

    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更多信息

    小程序

    看准APP

    公众号

    看准公众号

    APP

    看准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