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融鑫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存龙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1-06-0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573694134N

裁判文书信息

镇江市丹徒区长丰建材厂与宁波融鑫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1112民初2206号之一
发布日期:2019/10/26
关联公司: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苏1112民初2206号之一
    原告:***,住所地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盘荣村会荣路袁甲段1号。
    法定代表人:仲金福,该厂厂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凌桂林,镇江市丹徒区谷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住所地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珠水溪村288号。
    法定代表人:吴存龙。
    原告***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4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8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150元,保全费1770元,合计3920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凌鸿波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法官助理 沈 陈
    书 记 员 凌婷婷

    更多裁判文书信息

    序号发布日期文书标题案由当事人案号
    12020/06/01宁波市海曙石碶鑫盛钢管租赁站与宁波融鑫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原告-***
    被告-***
    (2020)浙0203民初352号
    22019/07/18宁波俞甬环科预拌砂浆有限公司与宁波融鑫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买卖合同纠纷原告-***
    被告-***
    (2019)浙0213民初1951号之二
    32019/07/18宁波俞甬环科预拌砂浆有限公司与宁波融鑫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买卖合同纠纷原告-***
    被告-***
    (2019)浙0213民初1951号之二

    宁波融鑫建设有限公司的更多信息

    小程序

    看准APP

    公众号

    看准公众号

    APP

    看准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