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文件编号 | 057121485 | 许可文件名称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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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 2016-03-11 | 有效期至 | 2021-03-21 |
许可机关 | 上海市水务局 | 许可内容 | 一、同意核发“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7121485号,有效期自2016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1日止)。二、准予“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项目产生的72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罗北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罗北路城镇雨水管道。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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