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 (象税一)许变更准字﹝2023﹞第(210)号 | 审核类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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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有效期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04-09 |
许可截止日期 | - | 许可编号 | - |
许可机关 | 11330200MB15148983 | 许可内容 | (象税一)许变更准字〔2023〕第(210)号,申请人:宁波泊乐停车设备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23年04月07日提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3年04月07日受理。经查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于你(单位)变更该项税务行政许可。国家税务总局象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2023年04月07日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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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象税一)许变更准字﹝2023﹞第(210)号 | (象税一)许变更准字〔2023〕第(210)号,申请人:宁波泊乐停车设备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23年04月07日提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3年04月07日受理。经查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于你(单位)变更该项税务行政许可。国家税务总局象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2023年04月07日 | 11330200MB15148983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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