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最终受益人名称 | 持股比例 | 股权链 |
---|---|---|---|
1 | 申海军 | - | 决定路径 申海军 法定代表人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武安市南洺河铁矿有限公司 注:未识别出股权比例>25%的自然人,因此决定最终以法定代表人作为受益所有人结果 |
2 | 37.8704% | 路径1(持股比例:37.8704%)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4.676%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40%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武安市南洺河铁矿有限公司 | |
3 | 30% | 路径1(持股比例:30%) 河北省武安市冶金矿山集团有限公司 30%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武安市南洺河铁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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