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最终受益人名称 | 持股比例 | 股权链 |
---|---|---|---|
1 | 尹同跃 | - | 决定路径 尹同跃 法定代表人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注:未识别出股权比例>25%的自然人,因此决定最终以法定代表人作为受益所有人结果 |
2 | 46.7708% | 路径1(持股比例:46.3031%) 青岛五道口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46.7708%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9%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路径2(持股比例:0.4677%) 青岛五道口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46.7708%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开瑞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1%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 |
3 | 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6.4578% | 路径1(持股比例:26.1932%) 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5.5873%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7.6792%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9%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路径2(持股比例:0.2646%) 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5.5873%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7.6792%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开瑞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1%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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