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5

工商局

序号许可文件编号许可文件名称许可机关操作
1(沪浦税)许准字〔2018〕第(8273)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浦东新区税务局详情
2沪(浦)安监管危经许[2017]201884(Y)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详情

信用中国

序号决定文书号许可内容许可机关操作
1沪(浦)应急管危经许﹝2023﹞204353经营(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品名氨、2-氨基乙醇、苯酚、2-苯基苯酚、苯乙烯[稳定的]、变性乙醇、2-丙醇、丙酮、2-丙烯-1-醇、2-丙烯腈[稳定的]、丙烯酸[稳定的]、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6.环氧树脂涂料、87.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大于24%])。上述经营场所内不准存放危险化学品。涉及特别许可凭许可经营。请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提出延期申请。
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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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沪税浦保一) 许准字 〔2019〕 第(3197) 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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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沪浦税)许准字〔2018〕第(8273)号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或货运专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区县税务机关依法审批。
浦东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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