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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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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玄税﹞许准字﹝2020﹞第﹝91﹞号 | 你(单位)于2020年01月16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0年01月16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详情 |
2 | 玄国税 许变更准字〔2017〕第42号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5 月n 08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5 月n 08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南京市玄武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详情 |
3 | 玄国税 许受 〔2017〕 256 号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5 月n 08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5 月n 08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南京市玄武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详情 |
4 | 玄国税 许变更准 〔2017〕 97 号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5 月n 05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5 月n 05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南京市玄武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详情 |
5 | 玄国税 许受 〔2017〕 252 号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5 月n 05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5 月n 05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南京市玄武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详情 |
6 | 玄国税 许变更准 〔2017〕 44 号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3 月n 10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3 月n 10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南京市玄武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详情 |
7 | 玄国税 许受 〔2017〕 50 号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2 月n 22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2 月n 22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南京市玄武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详情 |
8 | 玄国税 许变更准 〔2017〕 30 号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2 月n 22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2 月n 22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南京市玄武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详情 |
9 | 玄国税 许受 〔2016〕 600095 号 | 你(单位)于 2016 年n 10 月n 27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6 年n 10 月n 27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南京市玄武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详情 |
10 | 玄国税 许变更准 〔2016〕 600037 号 | 你(单位)于 2016 年n 10 月n 27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6 年n 10 月n 27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南京市玄武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详情 |
序号 | 检查实施机关 | 类型 | 日期 |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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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检查 | 2021-08-31 | 未发现问题 |
2 | 玄武区锁金村分局 | 检查 | 2021-08-10 | 未发现问题 |
3 | 玄武区水务局 | 检查 | 2021-04-21 | 未发现问题 |
4 |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检查 | 2020-10-13 | 未发现问题 |
5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检查 | 2020-04-16 | 未发现问题 |
6 |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检查 | 2019-06-20 | 未发现问题 |
7 | 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 检查 | 2018-04-01 | 未发现问题 |
8 | 玄武市场监督管理局 | 检查 | 2018-02-27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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