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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称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下班时间
-
联系方式
029-33637679
266579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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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第五大道1号
简介
-
029-33637679
26657919@qq.com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第五大道1号
序号 | 许可文件编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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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101922022002 |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 详情 |
2 | 6101922022001 |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 详情 |
3 | 6101922021023 |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 详情 |
4 | 6101922021020 |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 详情 |
5 | 6101922021019 |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 详情 |
6 | 6101922021018 |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 详情 |
7 | 西咸规地字第01-2021-12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空港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 详情 |
8 | 西咸规地字第01-2021-11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空港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 详情 |
9 | 西咸规地字第01-2021-10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空港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 详情 |
10 | 2020-611202-47-03-009592 |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 详情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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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咸住建消验字﹝2022﹞第0032号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详情 |
2 | 6101922021023 |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1.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2.根据《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综〔2015〕38号)第九条第四款规定,该项目属于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工程,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364281.10元。 3. 空港水务局 将对你单位所作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作出不实承诺或不履行承诺的,由我局撤销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并按非承诺制方式限期重新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对拒不整改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者处罚,并纳入诚信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审批部门(盖章) 2021年7月29日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 详情 |
3 | 6101922021018 |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1.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2.根据《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综〔2015〕38号)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属于建设医院公益性工程,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25078.40元。 3.空港水务局 将对你单位所作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作出不实承诺或不履行承诺的,由我局撤销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并按非承诺制方式限期重新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对拒不整改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者处罚,并纳入诚信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审批部门(盖章) 2021年7月13日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 详情 |
4 | 6101922021020 |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1.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2.根据《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综〔2015〕38号)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属于建设学校公益性工程,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70992.00元。 3.空港水务局 将对你单位所作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作出不实承诺或不履行承诺的,由我局撤销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并按非承诺制方式限期重新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对拒不整改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者处罚,并纳入诚信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审批部门(盖章) 2021年7月13日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 详情 |
5 | 6101922021019 |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1.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2.根据《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综〔2015〕38号)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属于建设学校公益性工程,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47679.90元。 3.空港水务局 将对你单位所作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作出不实承诺或不履行承诺的,由我局撤销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并按非承诺制方式限期重新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对拒不整改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者处罚,并纳入诚信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审批部门(盖章) 2021年7月13日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 详情 |
6 | 陕空港环发﹝2019﹞29号 | 经审查,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评价结论与要求建议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生态环境局 | 详情 |
7 | J7950002011304 | 账户变更 | 中国人民银行咸阳市中心支行 | 详情 |
8 | 空 | 城乡公用设施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路桥工程、城市道路及照明工程的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绿化建设施工;项目开发、招商、投资及资本运营(仅限自有资金);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商务服务业;物流产业园区建设、经营管理;国内贸易;建材销售;园林苗木经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西咸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空港新城分局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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