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28

工商局

序号许可文件编号许可文件名称许可机关操作
1TS2751197-2024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格许可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2起17川E50306(1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3容17川E01230(2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4容15川E50233(19)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5容15川E01808(2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6起17川E50304(1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7起17川E50311(1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8起17川E50309(1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9起17川E50307(1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10起17川E50303(1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信用中国

序号决定文书号许可内容许可机关操作
1AZXK川A2024020045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管子(B)、压力管道管件(有缝管件B2))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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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川投资备﹝2308-510681-07-02-298687﹞JXQB-0344号项目扩建建筑总面积约27300平方米,其中:3#厂房(一层)6500平方米、4#厂房(两层)11800平方米、7#厂房(两层)5500平方米、办公楼(五层)约3500平方米。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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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川投资备﹝2019-510681-33-03-362350﹞JXQB-0178号项目扩建厂房约8000平方米;新建高温挤压、阳极氧化、电泳、静电喷涂及热浸镀锌等生产线,年产镀膜不锈钢管及管件4000吨/年、镀膜铝型材16500吨/年、热浸镀锌50000吨/年;主要原材料为不锈钢管材、管件,铝棒,钢材,锌锭,硫酸,盐酸,电泳漆,喷塑粉末等;主要生产设备有:起重设备:(1 1)行车5台;氧化硅机4台-12000A、着色硅机2台-10000A、电泳硅2台-8000A;固化炉1条、喷枪10把、喷房回收1套、真空转印炉1台、整套设备功率50KW;660T2台-100KW、800T1台-150KW、1000T2台-220KW、1400T1台-240KW,时效炉2台-50KW;镀锌炉(13米×1.6米×2.2米)2台等。生产工艺:不锈钢镀膜:不锈钢管件、管材→电泳→烘干→成品包装;铝型材加工:铝棒→挤压→铝型材→氧化电泳、喷涂→成品包装;热浸镀锌加工:各类型材钢铁制品→挂件→酸洗→漂洗→浸助镀溶剂→自然干燥→热浸镀锌→冷却→钝化→自然干燥→检验→成品包装。待环评、安评通过后再实施。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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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0681202304110101金属材料制造加工项目---5#车间、6#车间
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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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川﹝德阳﹞卫水字﹝2018﹞第020号龙立可牌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变更地址名称)
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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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川﹝德阳﹞卫水字﹝2018﹞第021号龙立可牌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管件(变更地址名称)
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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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容17川E01231(21)压力容器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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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容17川E01230(21)压力容器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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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德环审批﹝2021﹞331号四川龙立可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金属材料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广汉市小汉镇柳林村(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内)现有厂区。项目新建3栋厂房、1栋办公楼,购置挤压机、时效炉、加热炉、喷粉房、固化炉、真空木纹转印设备等建设铝型材生产线和不锈钢管件氧化电泳生产线,购置剪板机、锯床、折弯机、切割机、锌锅、设置酸洗槽、钝化槽等建设热浸锌钢制品生产线。项目铝型材生产线以铝棒为原料,采用挤压和表面处理方式(含阳极氧化、电泳和喷涂)生产铝型材,年生产镀膜铝型材为16500吨。项目热浸锌钢制品生产线以钢板材、槽钢、角钢、架管、盘扣为原料,生产幕墙配件、电力附件、盘扣架管热浸锌钢制品,不对外进行制品加工和热镀锌服务,年产热浸镀锌钢制品39000吨。不锈钢管材生产线主要对一期项目生产不锈钢管材进行氧化、电泳加工处理,不扩大不锈钢管材产能,年加工不锈钢管材4000吨。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约487.5万元。项目属于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允许类项目,广汉市行政审批局予以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属于金属制品加工业,满足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按要求完善公司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施工场地布设,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施工期废水、噪声、废渣、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污染扰民。(三)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废水处理措施,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项目三酸抛光处理后的清洗废水为含磷废水,收集后经新建的含磷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喷塑前处理、阳极氧化及电泳线清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更换废水、纯水机组浓盐水、酸雾吸收塔吸收液经新建的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线,剩余达标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达标外排。项目废水处理后须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表2)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限值后从厂区废水排口排出,通过当地污水管网,进入广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相关排放限值后排入石亭江。(四)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各槽体均需设置地面以上,槽体可视化;表面处理槽边设置收集沟,收集工件转移产生的滴漏废液。项目对危废暂存间、阳极氧化和电泳处理池、喷塑前处理池、化学品暂存库区、废水收集设施、酸雾吸收塔、硫酸和盐酸罐区、污水处理设施和收集设施、事故应急池设置为重点防渗区,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建立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污染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五)落实各项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铝棒加热炉、时效炉、木纹转印炉、锅炉均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烟气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喷塑粉尘经“旋风+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塑粉固化炉烟气、电泳固化废气均采用“冷却降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阳极氧化槽、三酸抛光槽投加塑料空心球抑制酸雾产生,设置吹吸排风罩系统对酸雾进行捕集,配套酸雾吸收塔对酸雾进行处理,尾气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酸洗槽设置吹吸排风罩系统对酸雾进行捕集,配套碱性喷淋塔对酸雾进行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热镀锌废气通过锌锅上方两侧设置集气设施,利用集气设施对镀锌锌烟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水喷淋净化系统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食堂油烟配置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加热炉、时效炉、木纹转印炉烟气排放的颗粒物、SO2及NOx须达到《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川环函[2019]1002)的排放要求;塑粉固化、电泳固化有机废气须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标3排放限值要求;阳极氧化槽、酸洗槽酸雾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要求;锅炉排放废气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须低于60mg/m3;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2)表2标准限值要求。(六)根据项目周边敏感目标的位置分布,加强噪声污染治理。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和管理要求,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并不得扰民。落实各项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处置措施,规范设置各种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提高回收利用率。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必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七)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应急设施,确保环境安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生产运行过程风险防范管理、各装置及设施间的协调管理,避免和控制风险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八)落实控制和减少无组织排放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达标;项目分别以5#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划定50m卫生防护距离,以6#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划定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7#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划定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现无居民居住,你公司应协助监督相关部门不得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与本项目不相容的项目。(九)项目实施后,新增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O2:0.279t/a、NOX:1.863t/a、VOCs:0.174t/a。废水在厂区排放口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为:COD:12.03t/a、NH3-N:0.97t/a;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新增排放量为:COD:6.075t/a、NH3-N:0.456t/a。项目新增总量指标经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广环〔2021〕60号文核实确认,符合相关要求。三、工程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四、项目竣工后,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五、我局委托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和批复送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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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准予许可
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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