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最终受益人名称 | 持股比例 | 股权链 |
---|---|---|---|
1 | 魏树源 | - | 决定路径 魏树源 法定代表人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注:未识别出股权比例>25%的自然人,因此决定最终以法定代表人作为受益所有人结果 |
2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81.5683% | 路径1(持股比例:44.704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4.7047%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00%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路径2(持股比例:36.8636%)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8636%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00%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小程序
公众号
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