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 ﹝扬江税一﹞许准字﹝2023﹞第﹝67﹞号 | 审核类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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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有效期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01-05 |
许可截止日期 | - | 许可编号 | 13210880500230105781671600000000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 | 许可内容 | 你(单位)于2023年01月05日提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3年01月05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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