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申请公示催告 | 公告人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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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 刊登版面 | 六版 |
公告内容 | 桃源县昌文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因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桃源县昌文船务有限责任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号码为10200052 26562293,面额为60000元,出票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汇票到期日为2020年6月18日,出票人为常州汉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常州友谊御豪机械有限公司,出票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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