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佛规划决定20240047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审批制)新建、改扩建、临时建(构 )筑物-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期建设项目车间11(含天桥9、10)、车间12 |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 详情 |
2 | 佛规划决定20240048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审批制)新建、改扩建、临时建(构 )筑物-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期建设项目车间11(含天桥9、10)、车间12 |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 详情 |
3 | 佛(三)人防建﹝2023﹞280号 | 你单位报来的位于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康裕三路8号 兴建 车间11(含天桥9、10)、车间12 项目,根据设计方案图纸等有关资料,本期报建新建 2 幢,建筑面积 65361.12 m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27号)第二条,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 m2。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27号)第三条等规定,经研究,同意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佛发改价费〔2021〕2号)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共 / 元。 如对本意见不服,可自收到本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意见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该项目不属于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 |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详情 |
4 | 佛规划决定20231071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审批制)新建、改扩建、临时建(构 )筑物-原料仓库(三期二号) |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 详情 |
5 | 佛(三)人防建﹝2023﹞272号 | 你单位报来的位于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康盛一路1-2号 兴建 原料仓库 项目,根据设计方案图纸等有关资料,本期报建新建 1 幢,建筑面积 8156.37 m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27号)第二条,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 m2。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27号)第三条等规定,经研究,同意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佛发改价费〔2021〕2号)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共 / 元。 如对本意见不服,可自收到本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意见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该项目不属于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 |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详情 |
6 | 佛规划决定20231040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审批制)新建、改扩建、临时建(构 )筑物-模具车间(三期) |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 详情 |
7 | 佛规划决定20231039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审批制)新建、改扩建、临时建(构 )筑物-原料车间(三期) |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 详情 |
8 | 佛(三)人防建﹝2023﹞268号 | 你单位报来的位于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康裕三路 1 号 兴建 模具车间 项目,根据设计方案图纸等有关资料,本期报建新建 1 幢,建筑面积 18250.94 m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27号)第二条,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 m2。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27号)第三条等规定,经研究,同意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佛发改价费〔2021〕2号)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共 / 元。 如对本意见不服,可自收到本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意见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该项目不属于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作废佛(三)人防建〔2022〕 319号。 |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详情 |
9 | 佛规划决定20231006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审批制)新建、改扩建、临时建(构 )筑物-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工程车间9 |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 详情 |
10 | 佛(三)人防建﹝2023﹞267号 | 你单位报来的位于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康裕三路1号 兴建 原料车间 项目,根据设计方案图纸等有关资料,本期报建新建 1 幢,建筑面积 6375.11 m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27号)第二条,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 m2。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27号)第三条等规定,经研究,同意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佛发改价费〔2021〕2号)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共 / 元。 如对本意见不服,可自收到本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意见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该项目不属于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作废佛(三)人防建〔2022 〕335号。 |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