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13

工商局

序号许可文件编号许可文件名称许可机关操作
191320594754637964G002Q排污许可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详情
291320594754637964G001Q排污许可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详情

信用中国

序号决定文书号许可内容许可机关操作
1"空"重新申请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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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0042你单位报送的《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二厂车用尾气净化器生产线扩建(年产量增至850万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新增车用尾气净化器250万只/年,具体项目情况见《报告表》。根据《报告表》及评估报告评价结论,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内容在申请地址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你单位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的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项目设备、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回用,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冷冻循环水排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 3、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须经有效收集和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8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提出的相关标准后方可排放。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边界周边不得产生异味。 4、须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5、须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 6、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过程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同时应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7、你单位须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安全风险辨识和安全管理,持续提升环境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8、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从厂区边界算起)为100米。 三、项目实施后,你单位污染物年排放量以《报告表》为准,不得超过《报告表》中的核定总量。 四、该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纳入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单位,须按相关规定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依法须经批准的事项,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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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1657三区优美科汽车催化剂技术发展中心(DK20071524地块)项目10号厂房、6#生产厂房二、11#非机动车棚、12#非机动车棚申报建筑项目竣工规划核实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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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空"延续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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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三区优美科汽车催化剂技术发展中心(DK20071524地块)(11#非机动车停车棚、12#非机动车停车棚、14#地下事故池、15#地下事故池、6#生产厂房二)施工总承包
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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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苏园国税一 许变更准字 〔2017〕 第611 号你(单位)于 2017 年n 07 月n 18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7 月n 18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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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苏园国税一 许变更准字 〔2017〕 第493 号你(单位)于 2017 年n 06 月n 22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6 月n 22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业务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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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苏园国税一 许受 〔2017〕 492 号你(单位)于 2017 年n 06 月n 22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6 月n 22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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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70303建设单位(个人):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三区优美科汽车催化剂技术发展中心(DK20071524地块)。建设位置:三区长阳街西、现代大道北。建设规模:1861.77平方米。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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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60094经审核,本次核实的建筑如下:n  5#厂房,3层,建筑面积9495.22平方米;n  测试厂房,3层,建筑面积6841.80平方米;n  开闭所,1层,建筑面积29.51平方米;n  门卫及泵房,1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338.97平方米。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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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检查4

序号抽查任务名称抽查任务编号抽查机关抽查完成日期操作
12022年1季度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苏州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重点排污单位随机企业2022年3月双随机320594202112311005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详情
22021年4季度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苏州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重点排污单位随机企业2021年12月双随机32059420219301006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详情
32020年4季度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苏州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重点排污单位随机企业2020年12月双随机320594202011161003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详情
4停用叉车单位--高贸区320500202001091003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