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67

工商局

序号许可文件编号许可文件名称许可机关操作
12021CE0088-32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许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22021CE0088-32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3--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详情
42021CE0089-32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52021CE0089-32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许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6--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详情
7JY33205050183187食品经营许可证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8JY33205050140040食品经营许可证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9苏高新住建消验字〔2021〕第0114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住房和建设局详情
10--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

信用中国

序号决定文书号许可内容许可机关操作
1无文书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发改委)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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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药监械生产许20130056号_0223000433BF5III类:22-16医用生物防护设备II类:22-14培养与孵育设备,22-15检验及其他辅助设备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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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050520230109030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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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苏械注准20152220043_677AA4706D61F本产品由箱体、温度控制系统、CO2浓度控制系统、用户操作界面系统组成。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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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苏药监械生产许20130056号_FE2C2ACD0540BIII类:22-16医用生物防护设备II类:22-14培养与孵育设备,22-15检验及其他辅助设备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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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苏械注准20152221260_C0EB23A6FA271医用低温冰箱由箱体、底座、门体、制冷系统、控制(含报警)/显示系统、充电电池组成,选配箱内温度记录装置。最低温可达-86℃。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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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SP05120202﹞登字﹝2022﹞第10280185号登字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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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苏环建﹝2022﹞05第0159号一、该项目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永安路122 号,租赁苏州高新区永安路122号浒墅关永安路122号的闲置厂房(F楼和C楼的C02,),年产体外诊断试剂1000000盒等项目。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中升太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谢霞,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3035320350000003510320306)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弃水、冷却塔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浒东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厂区污水排口执行浒东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 2.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乙醛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有组织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燃气锅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烟尘、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NOx按照50mg/m3执行;食堂油烟废气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的标准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 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必须送当地政府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5.该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F楼生产厂房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6.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防止各类污染事故发生。。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各类污染物排放口须设置监测采样口并安装环保标志牌。要求你公司积极推广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措施,贯彻IS014000标准。8.该项目在环境治理设施设计、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四、根据区域总量平衡方案,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废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本项目/全厂):废水量≤22975/22975吨、COD≤3.56/3.56吨、SS≤1.72/1.72吨、氨氮≤0.097/0.097吨、总氮≤0.224/0.224吨、总磷≤0.016/0.016吨、动植物油≤0.15/0.15吨;废气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本项目/全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0.35/0.35吨、氮氧化物(有组织)≤0.01/0.01吨、食堂油烟(有组织)≤0.005/0.005吨;非甲烷总烃(无组织)≤0.58/0.58吨、颗粒物(无组织)≤0.04/0.04吨。该项目最终允许污染物排放量以排污许可证核定量为准。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六、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七、建设单位是该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须自收到贵局批复后及时将该项目报告表的最终版本予以公开。同时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后的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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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050520220804010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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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苏药监械生产许20130056号_9865A5D5A64F2III类:22-16医用生物防护设备II类:22-14培养与孵育设备,22-15检验及其他辅助设备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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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检查1

序号抽查任务名称抽查任务编号抽查机关抽查完成日期操作
12018年年报多次修改的企业320000202004091002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