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最终受益人名称 | 持股比例 | 股权链 |
---|---|---|---|
1 | 安志强 | - | 决定路径 安志强 法定代表人 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未识别出股权比例>25%的自然人,因此决定最终以法定代表人作为受益所有人结果 |
2 | 55% | 路径1(持股比例:55%)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 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3 | 45% | 路径1(持股比例:30.6%)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68% 天津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45% 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路径2(持股比例:14.4%)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32% 天津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45% 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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