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文件编号 | (张税一) 许准字 〔2021〕 第(7051) 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
有效期自 | 2021-06-25 | 有效期至 | 2022-06-30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 | 许可内容 | 你(单位)于2021年06月25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1年06月25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序号 | 许可文件编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张税一) 许准字 〔2021〕 第(7051) 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 | 详情 |
小程序
公众号
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