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来市监药流许决﹝2020﹞553号 | 你单位于 2020 年9月18日以书面的形式向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换发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来宾立新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形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换发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鉴于当前广西和来宾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了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疫情扩散和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暂停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线下服务的公告》和来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等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局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换证需要现场检查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即申请人提出申请、进行相关承诺后,先批准其许可,后进行现场核查,如现场核查没有通过的,我局将收回核发的许可。现本机关作出下列决定: 同意换发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来宾立新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桂CA7720854;注册地址: 来宾市水落街立新路59号;法定代表人:阮国伟;企业负责人: 陈芬;质量负责人:樊莉艳;经营方式:零售(连锁);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甲类、乙类):中药饮片; 中成药; 化学药制剂; 抗生素制剂; 生物制品(除疫苗); 生化药品; 以上不含冷藏冷冻药品*;仓库地址:无;有效期至2025年10月09日。 |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详情 |
2 | 食药监许决451302﹝2019﹞000580号 | 您(单位)申请“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许可(新办)”于2019-04-03获我局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决定如下: 同意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 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保健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 有效期于2019-04-26至2024-04-25 | 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详情 |
3 | jy14513000016031 |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 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详情 |
4 | JY14513000016031 |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 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详情 |
5 | 桂ca7720854 | 中药饮片; 中成药; 化学药制剂; 抗生素制剂; 生物制品(除疫苗); 生化药品; 以上不含冷藏冷冻药品; | 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