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最终受益人名称 | 持股比例 | 股权链 |
---|---|---|---|
1 | 姬连强 | - | 决定路径 姬连强 法定代表人 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注:未识别出股权比例>25%的自然人,因此决定最终以法定代表人作为受益所有人结果 |
2 |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 38.2118% | 路径1(持股比例:20.727%)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100% 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9.29% 北京龙德文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3.2131% 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路径2(持股比例:16.8299%)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100% 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84% 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40.2244% 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路径3(持股比例:0.4143%)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100% 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 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40.2244% 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路径4(持股比例:0.2407%)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100% 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3333% 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3% 北京龙德文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71% 北京龙德文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3.2131% 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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