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深圳历经为期近2个月的时间通过4轮面试应聘该公司深圳办事处行政职位,整个过程那真叫一个冗长繁杂!最后确定入职时间,香港方面的人资经理要求本人打印,签字和扫描多份本可以在入职当天当面提交的文件,并经邮箱一一不厌其烦的发过去!(有几个求职者家里有可以打印及扫描的文件的条件,这人资可真是不考虑求职者的情况),文件传递完毕,还没完,香港人资经理要求本人签署两份条款不同的合同(一份是FESCO的,另外一份是公司自己出具的,其中住房公积金方面有出入)本人就此疑问向香港人资咨询,得到的答复竟然是:我不清楚劳动法,你自己问FESCO!我崩溃,神啊,您老听说过人资经理不懂劳动法的吗!!那这位香港大婶在香港天天都做什么???难道就是耍官腔和传文件吗,还一传就传了将近2个月,功夫了得!!我想问您业务能力行不行啊,是怎么做到人资经理的职位的,不懂劳动法的人资经理???
困惑了,如此一个制度拖沓繁杂,人员能力低下的公司...... 这是美资企业的工作作风和公司文化吗???
面试的问题倒是一般性的问题,没什么,中英文面试。虽然职位要求员工会英文,但是你们要面试聘用中国大陆职员,怎么也得找个普通话过关的人资经理吧?? 毕竟要进行详尽交流时还是有必要的,例如解释条款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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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官的问题:
问面试的问题倒是一般性的问题,没什么,中英文面试。虽然职位要求员工会英文,但是你们要面试聘用中国大陆职员,怎么也得找个普通话过关的人资经理吧?? 毕竟要进行详尽交流时还是有必要的,例如解释条款之类。